我院制定《课程教学工作规范》
2006-09-20

    为规范教学管理秩序,我院制定了《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课程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简称《规范》)
    《规范》共十八条,对课程教学的每个环节,包括课程负责人的确定、课程教学要求、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教案的书写、集体备课,以及听课制度、辅导答疑、评教评学、复习考试、教学工作总结、教学文件归档等做了详尽的规定,为全面控制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课程管理水平提供客观依据。
    《规范》特别强调了课程教学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开课前,课程负责人要根据教学大纲,拟定本课程实施计划和教学进度日历;要指导和督促课程组的教师根据《教学实施计划》安排,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书写教案;要认真组织集体备课,新教师讲课,老教师讲新课和重点难点的课程,必须组织试讲,试讲不过关者,不能上讲台;要认真组织对本课程组成员的听课查课活动。
    《规范》的制定对教学正规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