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保卫处成立于2007年11月1日。保卫处始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是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包括消防、治安、交通和户籍工作,同时负责保洁、公寓的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和督促检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院内部发现的各类案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学院重要活动、大型活动、流动人口的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始终贯彻“以学生为本,保学院平安”的指导思想,为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标而努力。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工作要坚决走群众路线,在学院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群策群力,依靠广大师生认真做好校园内的安全、保卫、消防、治安、交通和户籍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以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认真做好内部稳定工作,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消防安全意识和自觉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的意识,使大家能用法律来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全体师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

    2、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校园内部治安秩序,依靠群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消防法》,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追查破坏事故、破坏嫌疑事故和火灾事故。

    3、保卫学校内部安全,加强门卫管理及校内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学生违法、违纪事件和安全隐患,加强安全要害部门及易发案件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4、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机关报告发生在学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拟定学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负责对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制定学院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7、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维护校内交通秩序,搞好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设立校内各种交通标志。

    9、协助派出所做好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员工申请出国、出境、前往边防地区的审理,以及居民身份证申报、入户申请审理工作;管理校内的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

    10、完成学院及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