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简介及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成立于2014年6月25日,主要负责学院的招生及就业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双组长,由学院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国内普通类和艺术类本科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二、负责编辑与设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

    三、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咨询和宣传,保证生源质量。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新生基本情况的统计录入工作。

    五、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和研究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做好招生总结。

    六、协助学院其他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七、负责落实院内外招生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的经验交流。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022)22410395 (艺术特长生)

    邮箱: TJzhaosheng@ustb.edu.cn

    网站:http://tjzs.ustb.edu.cn

    官方微博:http://e.t.qq.com/tjustb13898

    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以服务毕业生为宗旨。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有关要求,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收集并及时发布社会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原则,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积极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就业的法规政策文件,负责拟定本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安排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

    二、及时统计、上报毕业生信息,采取有效方法,广泛收集、认真审核招聘需求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

    三、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就业指导讲座;接待毕业生咨询。

    四、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与双向选择活动。

    五、负责接待用人单位,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六、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离校和派遣手续等。

    电话:(022)22412672(就业手续);(022)22412902(招聘求职)

    邮箱:tjustb@126.com

    网址:http://tj.ustb.edu.cn/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