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请参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条件》(院发[2012]44号,OA网下载)执行。
二、申报者需提供的材料:
1. 下载“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填报相关信息,打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
2. 打印《情况简介》(OA网下载,A3纸打印);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免试者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免试申请表》;
5. 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6. 论文、著作原件;
7. 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及验收文件等);
8. 1.5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1. 向院委会汇报年度评审工作计划(10月中旬);
2. 召开职称评审动员会(5个工作日);
3. 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填写《初审表》(2个工作日);
4. 通过初审的人员下载《职称管理信息系统》(OA网),填写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5个工作日);
5. 通过初审的人员携申报表到相应部门审核材料并盖章(2个工作日);
6. 参加专业评议组评审(10个工作日);
7. 申报者信息公示(7天);
8. 提交市教委审核备案(2个工作日);
9. 召开学院中级评审会(10个工作日);
10. OA网公告栏发布评审结果(2个工作日);
11. 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次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