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细则
2015-05-10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细则

院发[2010]15号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任务和方向,特制订教师教学工作细则。

一、教学原则

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教师要有计划的学习和研究高等教育理论,研究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参加教学改革,在教育方针的指导下,搞好教学工作。在教学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能力培养和发挥教学的教育功能的原则;少而精、启发式教学的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

二、教学基本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认真学习并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和了解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3. 获得北京或天津市“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且试讲合格的教师方具有授课资格,允许单独承担课程任务。

教师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还须承担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三、教学纪律

1. 教师不得在各教学环节、教学过程及教学组织管理中散布或出现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宣传活动。

2. 教师应衣着得体,仪态端庄,举止文明;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语言表达准确、简练。

3. 教师应在每门课程的第一节,以适当的方式做自我介绍,并简要介绍本门课程教学目标、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教学环节、教学安排和考核方式。

4. 授课教师应提前进入课堂,做好上课准备。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在课堂上开启移动电话。

5. 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组织教学。未经批准,不得调课、停课或由他人代课。不得提前下课和离开教室,更不得提前结束课程。

6. 确需请假、调课时,应提前一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教师调课申请表》。一学期请假一次者,经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请假二次(含二次)以上者,需经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调课。因病或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经系部主任、教务处同意后调课,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调课安排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并安排适当时间补课;确需代课时,应经主管院长批准。

7. 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组织管理工作,认真授课、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不按时完成作业等现象,不得采取不作为方式,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尽职尽责。

四、备课和讲课

教师对授课质量全面负责。课堂教学是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的环节,其它各环节都要以此为基础。教师须认真制定并钻研所授课程教学大纲,熟悉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在保证教学要求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教师在教学中有一定的灵活性。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选择相应的教材,辅之以必要的辅导材料。备课时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先修课的教学情况,认真研读教材,掌握其结构体系、内在逻辑关系。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做出课程的整体设计,按中等程度学生的水平,安排教学内容,选好教学实例,写出教案或讲稿,制订教学日历表,选择好教学方法,便于学生接受和掌握。

讲课前,对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自学课,上机计算、直观教具模型、挂图、电化教学等教学环节或手段的配合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

讲授内容要贯彻科学性、思想性、逻辑性和启发性。控制讲授学时,精选内容,着重讲授基础、重点及难点三方面的内容。加强基本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精神。

要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五、习题课和讨论课

习题课和讨论课是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巩固和加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了解课堂讲授未涉及的细节与计算机技巧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习题课和讨论课的安排要充分考虑本门课程的特点,与课堂讲授保持一定的比例并列入教学日历表。

安排的内容要满足课堂讲授的要求,与之密切配合。应明确要解决的问题,选好有代表性的习题,认真组织,启发学生积极思维,确实做到学有收获。

对学生要严格要求,重视培养学生计算、绘图、使用手册图表和计算工具的能力。

六、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是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知识,了解学生接受情况,解答学生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发现和培养学有特长学生的重要环节。

教师认真准备,按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也可以进行质疑或集体答疑。原则上每周答疑2小时。

七、批改作业

批改作业是指导、检查、督导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的手段之一。通过批改作业,更细致地了解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及解题技巧的情况。

根据教学要求,每门课程必须布置适量作业(含思考题、讨论题),确定作业的内容、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

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应仔细认真,指出错误之处,做好成绩记录,作为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对缺交和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对缺交作业达该课程全学期作业总次数三分之一(含)以上的学生,取消其参加本课程学期末考核的资格。对于作业中有普遍性的错误,或反映学习态度方面的问题,要在课堂讲授中给予指导。

少数作业量较大的课程,可减少作业的批改量,但不应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并注意批改的覆盖面。学生增做的习题可酌情批改。

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应反映到教学内容中去。

对作业本、绘图纸、报告纸等要按统一规格要求,对不合要求、字迹潦草、抄袭的作业,教师有权退回令其重做。

八、实验课

实验课是引导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接受实验方法训练的重要环节。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并获得实验、观察、测量、分析、处理实验数据,得到正确结果,进而写出实验报告的能力。

教师应该认真准备实验,进行试做,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做好备课笔记,编好实验指导书;应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机会。

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一般要求学生进行预习,写出实验预习报告,否则,教师有权停止该生的实验。

教师要审核学生的实验数据,仔细批改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教师有权退回令其重做。

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努力改进实验,增开新的实验项目,特别是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断提高实验课质量。

九、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运算、绘图及使用资料(手册)能力的重要环节。

课程设计的内容应与课堂讲授内容密切相关,并达到必要的教学要求,但不应强求与生产实际的结合。

课程设计应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维和设计方法,以及运用图册、手册参考书等能力。

指导教师要熟练地掌握设计内容和指导方法,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

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独立地完成设计任务。

课程设计完成后,应组织答辩。

十、生产实习

生产实习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向实际学习,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某些工种操作技能以及学习企业管理知识的教学环节。

按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要求,应明确实习内容,制定实习大纲,落实学习计划。

各专业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由水平较高、能力较强的教师带队。

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至一个月到实习厂矿,了解现场情况,收集资料,进行现场备课。

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做到重点深入,全面了解,对学生加强纪律、安全与保密教育,并主动争取厂矿领导的支持。

十一、金工实习

金工实习应以基本工种的培训为主,并与课堂教学密切结合,实际操作应占重要比重。重点学习一、两个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其他工种的工艺过程也应有全面了解。

金工实习时,教师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实习结束时,要进行考核。

十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学知识与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学生进行工程技术设计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应选派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的讲师(含)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结合经济建设和生产实际。方式可以多样化,但题目不宜过大,应尽量让学生了解和熟悉解决实际问题的完成过程,以保证基本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增强适应性。

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方式、进程安排以及外文要求,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工程训练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训练。

毕业设计类题目应占一定比例。

在各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评分工作。

十三、考试

考试的目的在于考核评定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运用能力,督促学生经常地系统地全面复习,巩固已学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检查、总结教学效果。

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命题、打印、校对、试卷保密、评阅试卷及试卷分析等工作。系部应把各学期试题作为教学资料保存。
考试的命题应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重点考核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同一类型同一学时的课程,应统一命题和评分标准,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阅卷后应对试题的信度(考试结果的一致性或稳定性)、效度(指考试确能测出它所要测量的特征或功能的程度)和区分度(某一考题对学生的鉴别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研究,及时为教学提供反馈信息。

考试应严格要求,严禁舞弊,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监考教师要敢于管理,并报教务处处理。

本细则经2009年12月22日第21次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