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方案
2015-05-10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方案

院发[2010]70号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学院专业建设工作,进一步调整专业布局,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数量与社会实际需求的适应性,重点建设代表我院办学水平与特色的专业,逐步巩固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分布实施”的学科建设原则,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每年新上本科专业1~2个,在现有14个专业的基础上,经过2~4年建设使我院本科专业达到20个左右,其中重点专业达到2~4个,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达到1~2个。

三、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评选的专业,必须是本专业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年招生规模在60人以上,已有一届以上正式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目标:专业方向明确,办学思想、办学定位准确;具有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合理,有切实可行的师资建设和培训计划,有专业带头人。

(三)基础条件:具有稳定的实验、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能保证人才培养需要。

(四)教学改革与建设:培养方案定位准确,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注重学生的素质、知识、能力及个性协调发展;课程体系完整,执行良好;实践教学有创新,适应人才培养需要。

(五)教学质量:学风建设良好,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比赛,成绩优异;毕业生的社会声誉好,生源质量高。

(六)教学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教学文件完备,规章制度健全,教学档案完整,执行严格,管理规范;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整,运行良好。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由系自评申报、教务处受理、评审小组审核、学院批准的程序进行。

(二)评选步骤:

1.系自评申报:申报系依据“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评审标准”(附件1)和学院文件通知要求,在认真做好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和“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在规定时限内报教务处。

2.教务处受理:教务处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清查、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工作。对合格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小组审核:评审专家依据“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评审标准”要求,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阅的基础上(必要时深入申报单位全面考察),采取民主评议或无记名打分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并提出评选意见及重点专业建议名单,报学院审批。

4.学院批准:学院在参考评审小组审核结果和审阅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研究批准重点专业建设名单。

五、建设管理

(一)学院在三年内安排重点专业建设经费40万元。重点建设2个专业。

(二)重点专业建设采取院、系二级管理方式。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制定评估和管理办法,检查进展情况。系负责检查和监督本系重点专业建设执行和进展情况;重点专业建设负责人应对专业建设全过程负责,负责建设计划编制、实施,上报年度报告,接受中期检查,编写验收申报报告、总结报告并做好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根据各专业的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标准”(附件3)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作为院级重点专业,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对有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其它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附件:

1.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评审标准

2.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

3.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标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