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2015-05-11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院教发[2010]5号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生产实习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实习质量,完成实习任务,特对指导实习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一、领队教师负责实习队全面工作,其他指导教师与领队教师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实习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熟悉学院有关实习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实习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认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1、熟悉实习大纲和了解实习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做好实习教材、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图纸等的准备工作。

2、指导教师在实习开始前要与实习场所联系,向接受实习单位提交实习大纲。提前了解企业生产情况,收集资料,商定现场实习指导人员和技术报告,安全事项,并会同现场实习指导人员,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和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其内容应包括:①实习场所和岗位;②实习内容和要求;③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④技术报告内容及时间安排;⑤邻近场所参观的内容和要求;⑥学生实习生活安排等。

3、在实习前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向学生讲明日程安排和步骤,布置写实习日记和报告,介绍厂矿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宣布实习保密要求和实习纪律。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习《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生实习纪律》(院发[2005]13号)和监管。

四、要认真做好实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1、办理入厂手续,安排学生食宿和组织好入厂教育。

2、实习过程中,要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安全工作贯彻始终。

3、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和实习计划的安排,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现场实习和场外其他学习活动。实习中要注意贯彻执行有关学习的规章制度。

4、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

5、随时观察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组织好现场教学和技术报告,使其与其它实习环节有机地结合好。

7、指导学生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及时检查和评阅。

8、全面负责,教书育人,安排好学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包括形势教育、热爱劳动教育、热爱专业教育等),要随时了解学生在实习中的思想表现,严格要求,科学管理。  

指导教师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9、依靠厂矿领导,搞好厂校协作,密切厂校关系。

10、积极研究、探索提高实习质量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五、做好实习结束工作

1、认真组织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和思想小结,评定实习成绩,返校后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2、做好离厂和返校的各项有关实习事宜。

3、实习结束后,领队教师要组织指导教师及时总结实习工作,填写《实习总结汇报表》。回校后向系(部)汇报,《实习总结汇报表》经系主任签字后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