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送法下乡”活动
2017-05-15 法律系

近日来,法律系狴犴法律咨询室接待了多起大学生侵权类案例,比如校园贷、大学生兼职纠纷、大学生网购纠纷等等。同时学校周边的群众也对于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前来咨询,咨询室都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法律上的建议和维权途径。

对此,为了满足城镇居民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加强居民法制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为人们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5月14日早晨8:30,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律系狴犴法律咨询室、法律系学生党支部、法律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周良劝宝超市门口联合举办“送法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行公益咨询。

本次活动中,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周丽副院长、研究室董主任、立案二庭张法官。我系党总支书记冯海燕、学生党支部书记张丽荣、分团委书记孙超、16级辅导员孔龙也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人民法院周院长以及其他司法人员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了生活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群众自己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进一步走入了人民群众,推动了基层农村普法工作的进行。法律系狴犴法律咨询室的成员和学生党支部成员也积极的为周良社区居民分发法律宣传单、印有法律常识的扇子等生活小用品,通过此种方法更进一步贴近居民生活。在分发传单的同时,成员们还积极的与居民互动并向其普及了一些法律小常识,践行了法律社会实践、弘扬了法治精神、传播了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这次活动不仅展现了大家力量集中、动作协同、优势互补、团结一致的公益服务精神,更进一步响应了国家政策,把法制文化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更加有效的提高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