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家楼成功通过“天津市人才公寓”评审认定
2019-12-25

为响应“ 海河英才 ”行动计划,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来学院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学院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认定专家楼为“ 天津市人才公寓 ”。

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消防局等部门及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设备等行业专家的联合评审,我院专家楼成为宝坻区首个获得“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的项目。

人才公寓认定后,对符合条件、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可享受天津市优惠政策,人才公寓用电、用水、用热价格执行居民价格标准。

天津学院将继续申报“ 天津市人才公寓 ”,吸引更多人才来学院,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