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收费公示
2021-08-26

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院依据以下文件规定,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津发改价费[2013]449号《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关于调整民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2.津发改价费[2021]214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投诉电话:22410897

上述文件详见以下网址:

1.http://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fgwj/202012/t20201219_5067810.html

2.http://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wnwjx/jgwj/202108/t20210803_5524046.html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