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教发【2025】23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启动第八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立项与研究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研究周期
1.项目类别
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两年(2025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年(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二、研究内容与成果形式
1.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请参照《第八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2.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教研论文、典型案例和建设方案等。
三、立项数量与资助强度
1.立项数量
拟立项55项,其中重点项目立项4项,一般项目立项51项(其中:教学管理专项立项4项,教材研究专项立项2项,课程思政专项立项4项,思政课程专项立项2项)。根据申报具体情况可做微调。
2.资助强度
每个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每个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其中教学管理专项、教材研究专项、课程思政专项和思政课程专项每项资助0.5万元)。
四、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研究团队总人数不多于7人。
2.一般项目对申请人职称不做要求,研究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
3.已获院级及以上项目资助但未按时结题的,本次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另可参与1项;仅作为参与人,同一人最多参与2项。
5.教学管理专项项目仅限各院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含教学秘书、教务员)及职能处室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
6.鼓励以各部门已成立的教科研团队为基础进行申报。
五、评审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公示、学院审批的程序确定。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申报、分开评审,未获批立项的重点项目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六、申报材料与上交时限
1.申报材料
(1)填报《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示例:**学院_张三_项目名称)。
(2)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word电子版)。
(3)准备5-10分钟的PPT汇报。
2.上交时限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6月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教务处,纸质版送至教务处1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820370939@qq.com。请各单位按规定日期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2410555。
附件:1.第八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
3.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