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学院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5〕7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2025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组。
组 长:赵志南
副组长:罗富臣、何国钧、孟祥瑜、刘杰、彭鹏
成 员:实验室管理中心、保卫处、基建产业处、后勤处、产学研办公室、各院系相关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5月7日—5月16日)
1.各院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
2.各院系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汇总表》(附件2),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院系对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判定其安全等级和类别,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台账,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3),如有Ⅰ级/重大风险等级实验室,填写《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4,若不涉及的院系此表填无)。
4.各院系请于2025年5月16日下班前,将填报好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汇总表》《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672030440@qq.com,纸质签字盖章版(附件2、附件3、附件4)交3教309。
(二)学院现场检查(5月19日—5月23日)
学院根据各院系实验室自查情况组织现场检查,并进行整改意见反馈,核查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隐患整改(5月中旬—8月底)
各院系对自查及学院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需要实时“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市教委现场调研阶段(5月—9月)
工作开展期间,市教委组织专家抽取部分高校对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重点调研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做好各项档案材料的整理,随时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院系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院系要贯彻落实《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汇总表
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
4.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