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院发[2023]13号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网办发〔2017〕4号)、《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办〔2009〕11号)、《天津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津教委〔2016〕72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精神,为做好学院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密切协同。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院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工作,加强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分级管理、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件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件预防、预判、预警工作,加强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和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严控网络安全事件风险和影响范围。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组织机构与职责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主要职责: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监测和预警机制;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执行机构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力量的组织、协调和调配使用,具体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分工和协作;指导、督查各二级部门、各部门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技术执行机构与职责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下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应急事件技术执行工作。
负责管理和维护网络设备,对网络与信息系统进行技术监控;提出处理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对策建议;负责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技术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负责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各二级部门、各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经验、方法;并向业务部门系统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工作。
1.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
(1)党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违法行为。牵头组织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涉密级信息网络泄密类事件的处理。
(2)宣传部门:负责学校总体舆情监测工作,对于涉及师生政治思想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负责网络发布内容审批、管理与监控工作,制定校园网网站、自办网络媒体内容的政治审查标准,并进行审查;负责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官方网络交互平台评论员队伍及网络舆论引导队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后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将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学生部门:做好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学生稳定工作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防范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政治思想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研判及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4)保卫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和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负责涉及人为破坏类事件的处置。
5)学校各二级部门、各部门网站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事件的判断、第一时间视情况酌情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和安全事件应急恢复流程的启动申请,并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本单位的一般安全事件。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和分级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类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对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根据事件的起因、表现及结果等,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七类。
1.有害程序事件。有害程序事件包括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攻击程序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它有害程序事件等;
2.网络攻击事件。网络攻击事件包括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等;
3.信息破坏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包括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漏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它信息破坏事件等;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内容的安全事件;
5.设备设施故障。设备设施故障包括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它设备设施故障等;
6.灾害性事件。灾害性事件包括水灾、台风、地震、雷击、坍塌、火灾、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7.其他信息安全事件。其他信息安全事件类别是指不能归为以上六个基本分类的信息安全事件。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表1.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事件
影响
程度
I级(特别重大事件)
造成网络、网站、信息系统大面积瘫痪,使其丧失业务处理能力,或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严重破坏,恢复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十分巨大,对于事发组织是不可承受的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众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的安全事件
II级(重大事件)
造成网络、网站、信息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使其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或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破坏,恢复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巨大,但对于事发组织是可承受的
对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师生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但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众利益没有严重损害
事态发展超出技术部门控制能力,需要学校各部门协同处置的安全事件
III级(较大事件)
造成网络、网站、信息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使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或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破坏,恢复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较大,但对于事发组织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对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师生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同校内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可处理的安全事件
IV级(一般事件)
造成网络、网站、信息系统短暂中断,影响系统效率,使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或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影响,恢复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较小
对学校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师生公共利益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或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可处理的安全事件
五、监测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建立学院网络安全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学院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学院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二)安全监测
1.事件监测
信息办通过多种渠道监测、发现已经发生的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将掌握的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各二级部门对本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威胁监测
信息办组织对学院网络安全威胁进行监测,建立多方协作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汇聚漏洞、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各二级部门加强对本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对发生的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上报。
(三)预警研判和发布
学院各二级部门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对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认为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向信息办报告。
学院各二级部门可根据监测研判情况,发布本单位的橙色以下(含橙色)预警。信息办研判,提出发布红色预警的建议,报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发布。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信息办可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单位等。
(四)预警响应
1.红色预警响应
(1)信息办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组织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重要情况报学院领导小组。
(2)组织跟踪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监测分析和信息搜集工作;开展应急处置或准备、风险评估;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3)有关单位按照信息办要求,实行24小时值守,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4)信息办做好与专家组、专业机构沟通协调的准备工作;安全技术支撑部门进入待命状态,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橙色预警响应
(1)学院各二级部门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
(2)学院各二级部门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信息办。信息办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有关重大事项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3)相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保持联络畅通,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3.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学院各二级部门根据预案,组织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4.预警解除
预警发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解除预警,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涉事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断网等有效措施,将损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保留现场,并报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应急部门。
(二)事件定级
应急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来源,弄清事件范围,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事件的类别和等级。
(三)应急响应
根据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响应方式。
1.一般/较大事件响应流程:应急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自主进行应急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
2.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响应流程:应急部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及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处理安全事件,应急部门做好处置记录。
(四)应急处置方式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类采取不同应急处置方式。
1.有害程序事件
(1)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2)判断有害程序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3)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健康的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关区域网络;(4)寻找并公布有害程序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网络攻击事件
(1)判断攻击的来源与性质,断开信息系统与攻击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2)关闭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3)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的IP地址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4)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
按照攻击的来源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外部入侵:(1)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评估入侵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2)对入侵未遂、未造成损害的,且经评估威胁很小的外网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3)对于已经造成危害的,立即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
内部入侵:(1)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所在办公室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2)针对入侵方法调整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3)对于无法制止的多点入侵和造成损害的,及时关闭被入侵的服务器或相应设备。
3.信息破坏事件
(1)确定信息破坏的类型、性质及信息数据来源;(2)断开受破坏信息系统与网络的物理连接,阻止受破坏信息传播;(3)对受破坏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恢复。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
(1)接到校内网站出现不良信息的报案后,网络信息中心要迅速屏蔽该网站的网络端口或拔掉网络连接线,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2)党委宣传部做好对外正面宣传工作,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3)根据网站或信息系统相关日志记录查找信息发布人并做好善后处理;(4)保卫处和信息办配合公安单位做好对不良信息发布者的调查取证工作。
5.设备设施故障事件
判断故障发生点和故障原因,尽快抢修故障设备,优先保证校园主干网络和主要应用系统的运行。
6.灾害性事件
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数据安全和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数据的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7.其他信息安全事件
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五)后续处理
1.安全事件进行最初的应急处置后,应及时采取行动,抑制其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影响最小。
2.安全事件被抑制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问题根源,明确相应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
3.在确保安全事件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
(六)记录上报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发生时,应根据安全事件级别执行相应的上报流程,并在事件处置工作中作好完整的过程记录,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保存各相关系统日志,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七)结束响应
系统恢复运行后,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响应流程、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上报该事件及其处理过程,需要上报的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属于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为的,第一时间向公安单位网络监察部门报案。
七、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由信息办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总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及市教育两委和网络安全应急职能部门。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根据事发单位属性,由信息办或各二级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信息办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
网络安全事件总结调查报告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5天内完成。
八、预防工作
(一)日常管理
信息办做好学院全面的安全工作;各二级部门应做好网络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根据本预案制定完善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容灾备份,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二)监测预警和通报
各二级部门应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威胁。各二级部门应全面掌握本单位信息系统(网站)情况,建立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机制,并及时修复安全威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
信息办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和完善预案,提高实战能力。各二级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每年年底前将所属单位本年度演练情况报信息办。
(四)宣传教育
各二级部门应将网络安全教育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突发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安全周等各种活动形式和传播媒介,开展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五)工作培训
各二级部门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将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安全技能。
九、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二)技术保障
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整体方案,加强技术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信息安全顾问为应急处置过程和重建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资金保障
应急部门应根据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申报网络与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及软件的运行维护专项资金,提出本年度应急处置工作相关设备和工具所需经费,并上报至财务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学校给予资金保障。
(四)安全培训和演练
应急部门领导,由信息办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三年四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