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2024-12-19

2024年12月18日上午,我院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12教300会议室隆重举行。宝坻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杰,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春慧,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海明,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胡艳阳一行莅临签约现场,我院院长丁煦生,学院党委副书记郭雅娟,院长助理、学术委员会主席宋存义,产学研办公室主任彭鹏,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黄建华以及法律系主任朱京安,常务副主任邢晓晖,党总支书记张莉,法律系刘书祥等多位教师代表出席仪式。签约仪式由法律系主任朱京安主持。

丁煦生院长发表欢迎致辞。丁院长对李杰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宝坻区法院长期以来对我院发展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随后,丁院长介绍了天津学院的办学历史、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表示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背景下,切实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建,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协同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在此基础上,丁院长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利用合作共建平台、深化协同育人合作、推动全面合作等方面,对双方的合作共建提出期望。

李杰院长在致辞中指出,院校合作协同育人,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人才强国指示精神的重要实践,也是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合力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举措。此次合作共建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拓宽了合作领域,创新了育人方式,期待通过全面合作共同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学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天津建设贡献更为有力的法治力量。

随后,法律系常务副主任邢晓晖详细介绍了法律系的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和学生培养等情况,董海明副院长详细介绍了宝坻区法院的机构设置、案件数量和重点工作等情况。通过介绍,双方进一步增进了对彼此的了解,为深化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之后,我院院长助理、学术委员会主席宋存义和宝坻区法院政治部主任赵春慧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法律系代表朱京安主任向区法院代表董海明副院长授牌,法律系在宝坻区法院建立“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实践教学基地”。

丁煦生院长和李杰院长共同为“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基地”揭牌。

成功签约后,双方就合作共建的具体落实和进一步深化进行了座谈交流。出席人员纷纷发言,围绕学生实习工作的开展、推进科研合作、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共识。座谈最后,朱京安主任和李杰院长对座谈进行总结,均对双方的合作共建寄予厚望,充满信心。

签约活动结束后,朱京安主任、彭鹏主任陪同李杰院长一行参观了我院的无人机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