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体育部主任岗位职责
体育部主任在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体育部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系列教学文件。每学年年终,完成本教研室的书面工作总结,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2﹑负责组织本教研部的教师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开展教学法研究以及学术交流和观摩活动。
3﹑根据体育教师的专业特点,提前做好教师的排课工作。在开学第一周负责对本年级学生的选项和编班工作。学期末做好本部教师的工作量﹑课时费统计和申报工作,并负责学生体育课成绩审核和上报工作。
4﹑如遇风﹑雨﹑雪或其它不利天气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课或停课,并将情况上报学院主管院长。
5﹑负责协助教研室主任进行对教学事故的检查﹑认定和处理。
6﹑负责审批教师的教案并检查教学日志。
7 ﹑负责监督指导群体组,搞好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8﹑负责每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安排学生对教师的评分工作。
9﹑批准教师一天内的病假或事假,并负责安排代课教师。
10﹑检查器材室的各项教辅工作和体育场馆的安全工作。
11﹑与医院配合负责对申请上保健班的学生的资格审定,安排重修生的插班工作。
二﹑ 体育部教师岗位职责
体育教研部的全体教师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教学和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教师要明确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贯彻执行学校体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严格施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停课,随意调课或合课,不得擅自改动教学计划。
3﹑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上课注意仪表,着装整洁,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4﹑教学中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精讲多练,提高动作示范质量和教学效果。
5﹑教学中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身体练习,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加强课堂的组织纪律,做到活而不乱。
6﹑教学中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勇于拼搏,积极进取的精神。
7﹑教师要努力钻研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学科知识,扩展知识面,积极参加集体锻炼,刻苦练习专项技术,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参与体育科学研究活动,勇于竞争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8﹑教师要端正工作态度,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积极参与学校体育工作,勇于承担分配的任务,积极参加课外体育辅导﹑运动竞赛﹑裁判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9﹑教师必须参加体育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其他各种活动,遵守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按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三、教学工作要求
1﹑教师应努力完成本人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工作,同时还应该积极完成体育部安排的其他各项教学任务。
2、教师课前要做到认真备课,钻研教材教法,书写教案,教学中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必须穿着整洁的运动服、运动鞋上课(理论课除外)。课堂上,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按照教学常规严格要求学生。学生上课必须穿着适于运动的服装、运动鞋。
3、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器材丢失或损坏。下课前清点数量,若丢失器材,应向器材室说明情况,由丢失者赔偿。
4、教师应在预备铃响前(提前5分钟)做好各项上课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进行授课,不得擅自提前下课或拖堂。
5、上课时,不准携带手机。课前严禁饮酒,不许戴墨镜和影响运动的、以及易造成人身伤害(他人或自身)的饰物。教师在课堂上要有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6、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应提前一天请假,并提供教学日志,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代课,不得擅自将课委托给其他教师。如遇特殊情况,课前15分钟通知教研室主任。
7、教师应该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课堂考试、测验及各项学生考勤的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上交考试成绩等教学文件。
8、体育教研室支持教师外出参加科研和全国性体育竞赛级裁判活动。凡需外出的教师必须经体育部同意并报学院批准。
9、教师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每周的业务学习。如果有事,须向教研室主任请假。
10、教师上课时,如发现周边教学班无教师上课,应主动了解情况并安排好学生的活动,向有关领导说明。
11、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教师应服从体育教研室的统一安排。
四﹑教学事故的认定办法
教学差错、教学过失和教学事故的认定:
1﹑教学差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差错:
2﹑教学过失——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过失:
3﹑教学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事故:
五﹑ 体育部教学安全管理条例
鉴于体育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点,为了防止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出现意外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体育教师职责:
2﹑场地﹑器材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
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则落实到人,以此确保体育场馆、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六﹑教师业务学习管理条例
普通高校公共体育科教师应一专多能,胜任学校的各项体育工作,熟练地掌握体育课的项目和内容,这是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条例:
1﹑教师每学期必须参加体育部组织的业务学习。
2﹑每周一(根据每学期排课时间而定)下午第四大节为业务学习时间,每学期十次,每次一个小时。
3﹑业务学习的内容为所授课程,如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健美操等项目的基本技能,以及教学方法等。
4﹑对个别非专向教师进行单独培训,使其达到上岗要求。
5﹑完善专项基本技术考核,组织专项教师考核小组对教授此专项课的非专项教师进行评定。
6﹑参加业务学习的教师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进行专项学习,不得从事其他无关的活动。
7﹑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事假或病假者必须提交假条或有关证明,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七﹑学生体育课课堂常规
1﹑学生体检合格方可上体育课,凡有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史或其他不适宜进行剧烈活动的病症者须向教师说明并经校医院检查出具诊断证明,凡不适宜上体育课者可安排在保健班上课。
2、在进行长跑或其它剧烈活动前,感到身体不适或前几天感冒发烧的学生应将自己的身体状况告知任课教师,妥当处置以免发生危险。
3﹑学生在体育课活动当中,如感身体不适应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以便教师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4﹑学生在上课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常规和教师要求,严禁做出各种危险举动。在运动中要学会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安全。
5﹑学生须穿运动服或便于运动的服装﹑运动鞋上体育课。上课时不允许佩戴影响运动的饰物。
6﹑学生应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如果迟到,学生必须向教师喊“报告”,待教师许可后方可入列。迟到、早退15分钟都将按旷课处置。未经教师许可,学生不得提前离开运动场,早退与迟到的处理办法相同。
7、学生无故不上体育课,按旷课论。请事假须经本院办公室批准盖章,请病假必须持有合同医院医生证明。
8、上课不得接打手机﹑查看短信。
9﹑学生因局部受轻伤或女生例假期间,不得请假,可随堂见习或由教师酌情安排活动。
10、课堂上,要讲文明﹑讲团结。调换项目时应整队前往,遵守纪律。应教师的要求进行练习,不准打闹,注意安全。应互帮互学﹑相互鼓励,勤学苦练,树立良好的学风。
11、应爱护运动场地和器材。按时借还器材,如果器材丢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12﹑应认真﹑严肃地执行上课和下课的仪式。
八、体育课成绩考核及评定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体育课程及考核及评定工作,按照学校教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体育课的特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九、体育课重修管理办法
体育课是一﹑二年级本科学生的必修课,凡体育课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重修,其管理办法如下:
1﹑参加体育课重修的学生必须自己在开学前上网选择上课时间﹑专项,在开学第一周到体育部,由教学主任进行安排,开课两周后一律不接受重修生。
2﹑学生体育成绩不及格,因体育单科考试成绩未达及格标准者,可在下学期开学进行补考。补考未通过或因旷课造成体育成绩不及格者,须在相应学期同一年级课程进行重修,不得在其他学期重修,不得以其他学期的成绩代替重修成绩。
3﹑学生重修体育课同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4﹑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可将学院出具的证明上交体育部酌情处理。
十﹑体育课保健班管理办法
体育保健班的对象是身体健康状况异常且不能正常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其管理办法如下:
1﹑参加保健班学习手续:必须持我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书,经校医院审批后到体育教研室办理。
2﹑参加保健班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下午4:00~5:00,到体育教研室找任课教师确定上课时间和地点。
3﹑保健班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按0~75分进行评定。
4﹑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正常体育活动的学生,必须进入保健班学习,如果学生隐瞒病情,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参加体育课保健班的学习:
1﹑长期患慢性病,短期内不能恢复者;
2﹑由于意外情况,在课内外受伤且短期内不能恢复者;
3﹑曾经患心肌炎﹑肝炎﹑肺结核等内科疾病﹑入学后有复发迹象者。
4、医院证明由于身体某种原因(含心脑疾病)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者。
5、身体某部位残障,不能正常进行体育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