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是教师学习和备课的场所,为使各位教师努力做到关爱他人,约束自己,共同营造和谐氛围和良好的办公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室内禁止吸烟、打闹、喧哗,外放音乐。
二、办公室内不说粗俗的话语,对学生、来客礼貌接待。
三、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得长期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四、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无人电视、无人空调。
五、离开办公室时关闭一切电源;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六、除与教学、群体有关事宜外,学生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七、控制私人电话用量,超时费用自付。
本规定自宣布即日起执行
体 育 部
2008 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