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会议室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体育部更好的使用会议室召开日常工作会议,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现对会议室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室主要用于体育部统一安排的各项会议、学习及其他公务活动。任何人不准在本会议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监管室内物品、体育部统一组织的会议的事务工作。
三、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抽烟、大声喧哗,仅用于正常工作。
四、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
五、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六、会议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室内卫生打扫和物品管理,并关好窗、门、电器。
七、使用会议室者自觉爱护室内各项设施和物品,如损坏、丢失应由损坏人或责任人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八、二年级使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光盘借阅手续。
九、使用自备光盘须经本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放映。
十、外单位借用本会议室必须经过体育部主任同意。
体育部
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