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厅管理规定
跆拳道厅是为教学、训练、比赛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凡进入场地人员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开放时间,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二、场内严禁吸烟、饮用有色饮料、随地吐痰,自觉将杂物扔进垃圾桶内。
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任何器材、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禁止在馆内嬉戏、打架斗殴宣闹。
五、不得穿鞋入场,在场地内只能进行规定的活动,不得进入其他房间。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一切危险品入馆;不得带宠物入内。
七、对违反制度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劝离场地或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八、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与体育部联系,并服从体育部的统一安排。
九、管理人员要做到,按时检修器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守职责,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十、在活动结束离开本室前,必须关闭灯光、电源开关、锁好门。
体育部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