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015-05-11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院发[2011]30号

毕业设计(论文)(简称毕设)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该教学活动旨在对学生进行设计、实验和科研方法与能力训练,综合性、探索性和实践性很强,是完成专业基本训练、实现培养目标、全面提高人才素质的重要过程。为规范本科毕设工作,提高毕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全院本科生的毕设工作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和运作。各系、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负责并落实完成。

(一)教务处岗位职责

1、拟订本科生毕设管理文件。

2、按照进入毕设人数,编制毕设经费预算,报学院审批。

3、组织召开毕设工作会议,制订毕设总体工作进度安排。

4、汇总各系毕设题目和指导教师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5、抽查各系毕设的开题情况;参与各系期中检查,并听取各系检查汇报;参加毕设答辩检查,审定各系的毕设答辩成绩。

6、组织院级毕设检查组,负责对毕设教学过程中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7、进行工作总结,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等。

8、汇总相关数据资料,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

(二)系岗位职责

1、各系成立毕设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5人,负责本系毕设工作的运行以及运行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保障。

2、进行毕设工作动员,向各专业(教研室)布置毕设工作任务。

3、审定学生毕设资格,完成学生毕设状态(正常、申请提前、延期)汇总报教务处。

4、组织审定全系毕设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检查毕设任务书的填写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任务书上传到“教务管理系统”网站。

5、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毕设工作进展、质量保障情况,并向教务处汇报。

毕设工作检查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设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等。

中期:着重检查毕设的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后期:重点对设计(论文)撰写的规范和质量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检查各专业(教研室)答辩、审定全系学生成绩,并负责向学生公布。

(2)评选优秀设计(论文)等,并向教务处推荐。

(3)做好毕设工作总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

(三)专业(教研室)职责

1、专业(教研室)成立毕设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5人,负责本专业的毕设工作。

2、负责选派、确定指导教师,分配毕设任务等。各专业(教研室)要对每一名指导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原则上,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人员,其他人员只能做第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得中途变更。

3、审定学生毕设资格,及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完成学生毕设状态(正常、申请提前、延期)汇总报系。

4、审定毕设题目,填写指导教师安排情况汇总表,并上报系。

5、检查毕设任务书填写情况,做好毕设的开题、期中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毕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审查指导教师资格,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原则上,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科类专业每名教师不得超过8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名教师不得超过10人。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7、检查落实设计(论文)撰写的规范和质量。

8、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指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原则上,评阅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人员。

9、组织毕设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10、做好评优和总结工作,并及时上报系。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对学生毕设全过程负责。

2、指导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决不允许对学生放任自流。

3、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查阅文献、做好开题报告,制订毕设进度计划等。定期(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展及质量情况,对实际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并在“本科生毕设周记”上签字。对经常不到岗、工作不认真的学生要有记载并及时给予纠正,情况严重的要上报系。

4、指导教师在指导毕设期间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外出时间在一周之内须经系主任批准,由系备案;外出时间超出一周须由系提出具体意见后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批准。指导教师外出期间,系要妥善安排其他教师帮助指导。对不认真负责、所指导的学生在毕设中出现较大问题的教师,学校取消其指导学生毕设工作的资格,问题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5、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使其独立完成毕设任务。教育学生不得抄袭他人成果。要加强对学生毕设写作方面的指导,对论文(设计)说明书、工程图纸、外文翻译等认真审阅,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学生,指导学生修改,以保证设计(论文)的质量。要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

6、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完成毕设期间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和水平等给予客观的综合评价,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指导教师评分表”。

7、指导教师于答辩前一周内将学生的设计(论文)送交评阅教师评阅。

(五)评阅教师职责

1、评阅人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写好评阅意见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阅教师评分表”。

2、评阅教师一般应参加学生答辩,并针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客观的提问。

二、毕设要求

(一)时间安排

毕设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6周。动员、选题、指导教师确定、任务书下达和开题等在第七学期完成;第八学期完成选题报告、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

(二)任务书

学生的毕设任务及有关要求由指导教师以“毕设任务书”书面形式下达给学生,任务书包括毕设题目、学生姓名、毕设主要内容、主要(技术)要求、日程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详见“任务书模板”)。毕设工作开始三周内指导教师向所指导的学生下达,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学生,一份留系里,待毕设完成后装订在论文中。

(三)选题

毕设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社会进步和本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工科专业结合工程实践类型的课题所占比例不小于80% (按专业统计)。题目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多,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深度、难度要适中,使中等程度的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根据因材施教原则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严格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即保证每人一题。如数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则应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同一选题五年内不得重复使用。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随意改变。如确因不可预知的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系批准,教务处备案。

(四)课题调查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课题调查,审定调查提纲。各种类型题目都要就地就便、力所能及地组织学生深入厂矿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学习经验,收集资料,为课题研究做好准备。凡独立进行毕业实习的,要备有毕业实习大纲。安排实地考察的,也要有实地考察提纲。两种现场调查都要写调查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实习报告或实地考察报告,—般不少于2000字。

(五)选题报告

学生在完成查阅文献、毕业实习或实地考察后,要向指导教师提出一份简明的选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包括本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向)、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其预期目的、课题进度计划等(详见“选题报告模板”)。学生须在毕设工作开始五周内完成选题报告,理工科类专业一般为3000字左右,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为2000字左右。指导教师必须在选题报告上签字。

(六)设计(论文)

1、文献要求

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视课题需要和学生水平而定,一般在1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2篇,且有1篇译成中文;文献要注意书写要求,同时文献的选择要考虑到它的参考价值。文献的引用要在论文正文中做出标注,使其参考价值在正文中体现出来。

2、摘要及关键词

论文摘要约500字,关键词3~5个。

3、正文

论文的质量不仅取决于它的内容,而且有赖于它的书写质量和编辑水平。学生要通过论文的撰写,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和创造性的科研成果。论文的撰写要求文理疏通、文字简洁、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数据可靠、立论正确、逻辑性强。论文篇幅:理工科类专业限定在2万字左右,人文社科类专业限定在1万字左右。论文要严格按统一的格式要求书写,在标点符号等细节方面也应该认真检查核对。引用的结论及数据应加注参考文献。文中所有的图表均要注明图号或表号。设计类课题的设计图纸工作量,一般控制在4~7张(标准图纸);机类专业学生必须有用计算机绘制的图纸。

4、格式

为使学生掌握撰写技术报告和科研论文的基本办法,统一毕设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所有设计(论文)必须按封面、扉页、声明、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在学取得成果、致谢等格式编写、装订(详见“论文模板”)。

三、答辩工作

(一)论文评阅

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一周内,评阅人根据课题的难度及工作量、论文的结构、内容与完成质量,以及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全面地、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给予评分。同时要重点准备几个问题,以便在答辩时提问。

(二)答辩资格审定

1、经审定符合毕业答辩条件的学生,须在系、院答辩组安排的时间参加答辩。

2、经导师审定或按学院有关规定不具备答辩条件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待符合答辩条件后,由系安排时间组织答辩。

(三)答辩工作程序

1、答辩工作分为小组答辩、系级答辩和院级答辩三个级别。所有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小组答辩,不少于5%的学生参加系级答辩,3%左右的学生参加院级答辩(随机抽查)。

2、各系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名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负责排定答辩次序、组织学生答辩、拟定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并报系汇总。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

3、各系组织系级答辩。系级答辩组由4名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负责系级答辩工作,并将核定后的毕设成绩和答辩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4、院级答辩由教务处组织实施。院级答辩组由5名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负责院级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

5、学生答辩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其中论文报告(PPT)10~15分钟,提问及回答5~10分钟。

以上三级答辩,以学生所参加的最高级别答辩所给定的成绩为准。

四、成绩评定

毕设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工作表现、毕设难度与工作量、设计的结构、内容与完成质量,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的整体水平与实际意义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一)成绩评定

毕设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含学习态度和工作表现、查阅文献能力及外语水平、选题报告、设计的水平等项)、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以答辩为主。以上三部分的评分内容、质量标准和赋值范围一律按百分制分配,各单位根据专业和毕设方式特点予以细化,并分别制成相应的评分表,以供评分和统计分数时使用。

(二)成绩分布

毕设成绩按班或按专业由系确定,一般要求:

1、成绩为优(90分以上),控制在10%以内。

2、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控制在3%左右。

(三)重新答辩

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要重新答辩,且只有1次,由各系自行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1、毕设质量合乎要求,仅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一周内重新组织答辩。

2、毕设需经修改后重新答辩的,可在一个月内组织重新答辩。

3、毕设需经补充内容后重新答辩的,可在二个月内重新组织答辩。

4、毕设需重新进行研究或设计工作的,可在半年内重新组织答辩。

(四)优秀设计(论文)评定

1、各系按5%的比例择优推荐。

2、学院聘请专家对各系推荐论文进行评阅,根据评阅结果选定优秀论文,优秀论文比例占全院学生比例≤5%。

3、教务处向获得优秀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五、毕设经费

(一)本科生毕设经费包括实习费、实验材料费、资料费等相关费用。学生毕设工作,若结合国家科研项目或厂协科研项目,除使用毕设费用外,主要依靠科研项目经费。

(二)毕设经费按毕设人数下放到各系,由各系统一安排,作为毕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如有结余,可由各系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毕设指导教师对毕设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把关,对非毕设所用经费(如购买设备、私人用品等),不予报销。

(三)毕设用绘图纸、说明书纸、论文纸、坐标纸、硫酸纸等,从毕设经费中开支。毕设必需的参考图纸,可单独申请购买,由系保留备用。

(四)财务处按照毕设经费计划拨款和进行结算。

六、资料存档

各系应对设计(论文)(含优秀)、答辩记录、评分表等所有资料统一存档。凡涉及技术秘密的毕设,一般拟分为正本和副本(含技术秘密部分),正本可公开,副本为“内部”档案。学生毕设资料,保存期为三年,且每届学生各专业至少选取两份设计(论文)永久保存。

优秀设计(论文)的摘要(约3000字)教务处汇编成册存档。

优秀设计(论文)由各系送图书馆1份存档。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