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体育部教师职责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更好的规范教师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一支思想觉悟高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提高体育学院教师的责任心、 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 教师的思想品质要求
- 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尊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校纪校规。
-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体育学院各项教学规定,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积极参加教学活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实践。
-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 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学习、进修或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 教师的职责
- 教授的职责
- 熟练讲授两门以上课程,能够使用电子教案,专业理论课教师能够制作多媒体课件和使用多媒体教学(50岁以下)。
- 具有承担重大课题的能力,能够带领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科研工作。
- 积极参加并指导群体性体育工作。
- 具备较高深的理论研究能力,掌握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发展动态,组织编写教学指导文件,主持编写新教材和参与教学改革。
- 能够指导本专业学科教学教法研究工作。
- 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
- 副教授的职责
- 能够讲授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能够使用电子教案和多媒体教学(45岁以下)。备课认真,示范正确组织教法合理,教学效果良好,并能指导青年教师。
- 专业理论课教师必须能够使用电子教案和能够制作多媒体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并能够指导青年教师。
- 积极参加并组织体育学院进行的一切群体性体育活动。
- 结合专业进行科学研究,并能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专业科研工作。
- 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并注重理论研究,主持或参加编写教学指导性文件,审议教学参考书或参加编写新教材。
- 能够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并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 主持或参加教学教法研究。
- 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
- 讲师的职责
- 能够系统的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的教学任务。能够使用电子教案,备课认真,示范正确,课堂教学组织合理,教学效果良好。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群体性体育活动。
- 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积极参加进修和培训。
- 能够参与科研工作,提高科学研究能力。
- 注重理论研究,能够参加编写教学参考书。
- 积极参加教法研究工作。
- 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
- 助教的职责
- 承担体育课教学任务,认真备课,正确示范,合理组织课堂教学,保证教学效果,见习
- 理论课教学。
- 参加学院组织的一切群体性体育工作。
- 注意自身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参加进修和培训。
- 注意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
- 积极参加教法研究工作。
- 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体育部
二O O六年六月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一九七九年十月五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同时废止。